高邮法院推行服务大局“三项措施”效果好
作者: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3-16 浏览次数:1712
本网扬州讯:近年来,高邮法院从创新服务,拓展职能入手,找准审判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积极部署开展切实可行的服务大局措施。目前,该院推行的三项服务大局措施正在稳步实施之中,并已初步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组织开展“1+1” 结对帮扶活动。以“1+1工程”为载体,组织法官积极开展与贫困家庭结对帮扶活动,对贫困家庭提供解困资金,帮助他们走上致富之路。去年,全院为贫困群众和学生提供解困资金总价值18000余元。
二是组织开展“就地开庭”活动。要求每个基层法庭每年就地开庭案件数不得少于是15件,业务庭就地开庭案件数不得少于是10件,刑庭坚持一乡一庭就地开庭,少年庭做到一校一庭就地开庭。并强调就地开庭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开庭之后即举办普法讲座,邀请安排地方与单位领导讲话,以庭审直观教育与法制理论讲课结合起来,以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识度,努力提升法院工作地位和法官形象。
三是组织开展挂钩结对法律服务活动。要求各庭根据就近原则和职能优势原则,全面组织开展此项活动。挂钩结对服务的主要任务是: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帮助排解散法律方面的难题,指导综治创安,宣传法院与法官的工作。另要求坚持做到服务不代办,指导不误民,保护不偏护,并确保在密切与基层联系过程中不发生任何违反廉政纪律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