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案上访老案
作者: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3-16 浏览次数:1749
本网扬州讯:日前,广陵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案上访案件,经过法官协调,当事人双方履行了和解协议。
申请人张某以55万元价格将其正在经营中的浴室转让给被申请人丁某和梁某,被申请人在支付转让费31万元后,余款未能清偿,申请人即依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余款。
申请人由于多年来经营不善,债台高筑、债主盈门,急切期望取得执行款摆脱困境。案件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不服裁决,申请不予执行,经法院审理,其不予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被执行人所受让的浴室本身就是个\“烂摊子”,加之浴室门前道路改造长达一年,浴室经营状况极差,被执行人确实无力履行仲裁裁决。申请人拿不到执行款,天天跑法院,四处上访,扬言要到市政府跳楼,双方矛盾尖锐,一触即发.
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的浴室属生产、经营性财产,如对其查封、拍卖,如同竭泽而渔,只会使被执行人经济状况更差,也易增加新的不安定因素。为妥善解决双方矛盾,承办人一方面采取控制性措施,对被执行人的房产、浴室设备进行查封,施加压力;另一方面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防止情况进一步恶化,仅执行谈话就达42次之多,先后主持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5次,尽管前4次被执行人均未履行,但承办人始终不放弃协调。双方当事人也被法院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所感动,被执行人表示,就是砸锅卖铁也要将执行款到位,申请人也体谅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和履行能力,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87125元终结案件执行。日前,双方款物已交接两清,双方当事人均向法院表示,是法官给了他们重新站起来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