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法院司法建议关注民生
作者:曹士平 发布时间:2007-03-19 浏览次数:1516
本网泰州讯:日前,江苏省姜堰法院根据案件当事人的反映,并经查证基本属实后,迅速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并附上现场彩色图片,建议有关部门对影响交通安全的信号灯尽快采取措施,确保来往群众通行安全,杜绝类似的案中惨剧重演。
近日,姜堰法院在审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听到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反映,本市姜堰大道与上海路交叉路口的南侧交通信号灯,占用由北向南的非机动车道,而非机动车行驶至该路段时,必须占用机动车道通行,该路段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多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原告家人正是因为该隐患丧生。承办此案的交通合议庭法官们出于强烈的社会心,感到案件中暴露的问题事关群众安危,遂立即亲自到现场察看该路段,并从不同角度拍摄了现场图片。经调查了解,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为此,承办法官向院领导汇报,请求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院领导高度重视,非常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