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活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形式
作者:舒禾 发布时间:2007-03-20 浏览次数:1899
本网镇江讯:法院的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支持,尤其是人大与政协的作用更不可小视,为此,扬中法院十分重视与人大、政协的联系,不断活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形式,让他们能够进一步地了解法院工作,更好地进行民主监督,为法院建设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赢得了宝贵的理解与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是创办《法官与人大代表》和《法官与政协委员》报纸。2004年下半年,扬中法院率先在法院系统创办了《法官与人大代表》内部刊物,在此基础上,又于2007年1月编发了首期《法官与政协委员》,这两份内部刊物上分别设立了法院动态、代表访谈、委员访谈、案例传真、以案说法等多个栏目,既有代表、委员的心声,又有法制宣传,也有法院工作开展的情况,深得代表、委员的喜爱与认可。
二是编发《法院动态》内部参阅专刊。为使市委等四套班子领导充分了解法院的工作与动态,从而赢得领导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扬中法院于2007年初编发了《法院动态》内部参阅专刊,开辟了审执工作概况、综合工作简讯、本院工作通讯、法治与平安创建、信访处理动态、典型案例传真等十多个栏目,全面反映法院系统动态及本院工作情况。扬中法院将这份内刊同时发送到常委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手中,使他们及时了解和掌握法院动态和工作情况,促使他们进一步支持法院工作。
三是法官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系。早在2002年,扬中法院就落实了法官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系举措,全院上下从院长到审判员,每一名法官都与2-3名人大代表进行结对联系,定期走访,经常联系,一方面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另一方面及时征求意见,使人大代表在感受到法官对他们的诚恳与尊重的同时,也加深了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意识,同样诚恳地支持法院的工作。目前,扬中法院还将推行法官与政协委员结对联系举措。
四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多年来,扬中法院一直坚持这种做法,各审判庭选取不同类型的案件,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对有些案件还请他们予以协调,帮助做好案外调解工作,促成案件的顺利解决,这种做法可以直观地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又使他们感到自身的价值得到了体现。此做法还运用到执行工作中,扬中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跟踪案件执行情况,使他们切身体会到法院的执行难问题,并为化解执行难问题提供有益的帮助。
五是实行重大案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制。对于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社会反响也比较大,往往有些人不明真相而对法院的判决不能理解,造成群众议论纷纷,使法院在社会上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扬中法院采取重大案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制 ,有效地化解了这一矛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全面了解案情、法院如何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后,通过他们特殊身份向群众解释,消除群众的误解,从而维护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