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期间的债务 退伙人理应买单
作者:成冬梅 发布时间:2007-03-22 浏览次数:1822
两被告周某和李某合伙承包车辆经营客运。由于资金运转问题,李某于
法院经审理认为,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应负连带责任。两被告周某和李某在合伙经营期间欠下汽运公司规费和车辆修理费,对此债务两人应负清偿责任,虽然被告李某已偿还了部分欠款,但并不能免除其连带清偿责任。故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两被告周某和李某合伙承包车辆经营客运。由于资金运转问题,李某于
法院经审理认为,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应负连带责任。两被告周某和李某在合伙经营期间欠下汽运公司规费和车辆修理费,对此债务两人应负清偿责任,虽然被告李某已偿还了部分欠款,但并不能免除其连带清偿责任。故法院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