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321上午,靖江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出动干警23人,在新桥镇对一起在当地有重大影响,因违章搭建的小屋妨碍邻里通行的通道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如今在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的靖江,农村邻里之间的关系也是社会和谐的一面镜子。但是近日在我市新桥镇新桥村,却发了这样的不和谐的故事。朱某和孔某两家是紧邻,近年来因为宅基地界址,一直纠纷不断。因孔家新房屋前有一排平房,西侧是菜地,一直只能从东面出行,去年7月,朱家在两家交界处的门前盖起了一座小屋,将孔家唯一通道给予堵塞。后经新桥镇新桥村调解,明确从孔家的东山墙向东二米内为孔家的进出通道。然而朱家以家人曾被孔家打伤未能得到赔偿为由,继续在该通道上堆放砖块,仅留有几十厘米的进出通道,严重影响了孔家的生产生活。200611月,孔家将朱家告上了法院,靖江法院江阴园区法庭在勘验现场时与两家进行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1212,法院在传唤朱家未到庭的情况下作出判决:朱家清除通道内的砖头和批屋等障碍物。判决生效后,朱家没有自觉履行,孔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人员在执行中考虑到此案是因邻里纠纷引发的矛盾,为促进邻里和谐,他们曾力争通过做朱家的教育疏导工作,向其宣传法律,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且还依托当地党委、政府,请朱家所在地的乡镇、村委领导对朱家进行教育说服,但朱家仍未自觉履行。

“邻居好赛金宝”,邻里之间一旦发生矛盾,要互相谅解,寻求合理的途径解决。当矛盾激化时应主动寻求当地政府和司法部门的解决。本案中,朱家和孔家的矛盾原本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事情却越闹越大,我们深深感到,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村民们的和谐相处是非常重要的方面,应引起社会各个层面的重视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