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中院出台微信发布与管理工作规范
作者:宋继林 发布时间:2015-05-21 浏览次数:1082
微信公众号是现阶段司法公开的重要媒介,连云港中院微信公众号于2014年11月26日创刊,至今已运营170余天。期间共发送多图文消息75次158篇,单篇文章阅读量最高达到12480人次。
为了充分调动起全市法院干警、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目标人群关注、投稿的积极性,以提高发布稿件的质量和阅读量,并进一步加强市中院微信公众号管理,规范信息审核发布、信息反馈、推广运营、管理考核等工作流程,连云港中院制订出台了《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与管理工作规范(暂行)》,从微信公众号管理、信息发布及推广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为方便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该院成立了微信公众号管理工作小组,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运行及时掌握与法院工作相关的舆论热点,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对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管理及信息发布、反馈等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研究发布的重点及选题等,并针对粉丝后台消息留言的情况,定期对热点问题进行梳理,以达到与粉丝进行互动的目的。
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全市法院的重要工作信息和理论文章,包括工作动态、典型案例、法官感悟等,同时做到及时转载上级法院的重要工作部署等重要信息,并对报送的信息按照信息类型分类统计,实行稿酬机制,以提高报送信息的积极性。
为做好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工作,该院将加强与电信、移动等通信网络运营商的合作,对社会公众采取关注适量送流量等活动,在该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司法公开大厅等区域,将布设免费无线热点,将无线WIFI与微信认证结合,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加关注该院微信公众号来验证并免费使用无线上网,以吸引社会各届人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