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着力规范法官与律师行为
作者:孙岗 唐静 发布时间:2007-03-26 浏览次数:1523
本网盐城讯:为了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审判工作的公正与效率,建湖法院采取多种措施,着力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行为,在法官与律师之间建立有效的“隔离带”。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法官学习讨论《法官法》、《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使法官进一步认识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重要性、必要性;开展专题教育活动,通过排查、教育引导、检查督促、知识测试,建章立制,引导法官公正、廉洁司法;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通报全省法院系统法官因律师贿赂而被查处的案件,帮助法官算清政治帐、成本帐、亲情帐,使法官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结合本院实际,重点围绕法官行为规范,干警廉洁自律,审判执行权运行等方面,先后制定了《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行为的规定》、《廉政情况通报制度》、《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关于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确认与追究错案责任规定》、《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定,重申和强调了《江苏省法院系统“六项禁令”》,并将法官与律师交往情况列入法官业绩档案,有效防止审判权、执行权的滥用,促使法官公正、廉洁、慎重地行使审执权。
三强化监督检查。对法官的亲属中(包括同学、战友、师生、朋友等)法律工作者、律师情况进行逐一登记,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设立法官通道,严禁法官在办公场所会见律师;组织人员深入县城饭店、酒楼、茶社等休闲场所,检查有无法官与律师私下交往的情况;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建立与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特邀监督员、新闻媒体、案件当事人、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为主体的监督网络,向社会各界人士发放征求意见函,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切实提高对法官行为的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