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设立导诉室方便当事人诉讼
作者:姜怀友 发布时间:2007-03-30 浏览次数:1387
本网淮安讯:涟水法院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更好的方便当事人诉讼,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挂牌成立了导诉室。该院导诉室设在审判楼大厅的一侧,隶属立案庭,日常工作有专职人员负责,其主要职责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引导诉讼,解答当事人法律咨询,引导当事人起诉、应诉、保全和申请执行。二是法律释明,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和举证须知,解释民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三是司法帮助,指导和帮助弱势当事人书写起诉状、答辩状和申请执行书。四是来函处理,登记并办理外地法院或当事人邮寄的起诉信函、管辖权异议案件和委托送达文书。五是其他工作,维持立案大厅的立案工作秩序,疏导在审判楼大厅内等候开庭、旁听和咨询的人员。
在设立导诉室方便当事人民事诉讼的同时,为高效、及时解决社会纠纷,该院又成立了民事案件速裁庭。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婚姻家庭纠纷、诉讼标的较小、争议不大的借贷、买卖纠纷和当事人可随时传唤到庭审理的事实清楚的其他民事纠纷实行速裁。速裁庭速裁民事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送达与审理都采用最快捷的方式进行,能调则调,能判则判,可当日结案,最迟在一周内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