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院建立长效机制 强化作风建设
作者:许成华 王成玉 发布时间:2007-03-30 浏览次数:1575
本网盐城讯:盐城市中级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紧抓不放,注重发挥长效机制的杠杆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第一季度该院结收案比上升10?5个百分点;民事案件调解率上升10?2个百分点;执结率上升11?3个百分点;该院被盐城市纪委、宣传部确定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日前,该院的做法已被省高院推广转发。
该院党组着眼法院的长远发展和当前承担的任务,明确提出要用制度管事、管人,全面强化法院的作风建设。为此,集思广益建立了三项机制:
建立领导责任机制。该院院长徐清宇要求党组成员和中层领导,务必履行“一岗双责”,在作风建设上要自觉执行“三个一票否决”:凡是干警因职务犯罪触犯刑律的,对所在法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当年集体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凡是被省高院明查暗访通报批评的,对所在法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当年集体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对具体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凡是纪检监察信访投诉全年最多且经查实的,对所在法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当年集体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建立明查暗访机制。该院将明查暗访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市法院领导作风、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等“四风”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进行通报,以此警示全体干警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从日常的一言一行做起,从平时的一点一滴改起,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建立五项通报机制。该院从今年起全面推行五项通报制度。其中,《审判质效通报》主要对审判业绩、案件质评等情况进行通报;《纪检监察信访通报》主要对违法违纪以及明查暗访中发现的情况进行通报;《业绩考核通报》主要对各部门按照时序进度完成岗位目标责任制确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通报;《涉诉信访通报》主要对涉诉信访涉及的部门和人员进行通报,目的是提醒审判人员不能“结案了事”,而要做到“案结事了”,尽力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内务管理通报》主要对违反司法人事、司法政务、司法后勤保障服务等方面管理制度的人和事进行通报。并且通报将问责到部门、问责到个人,并跟踪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凡被通报的事项,全部计入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