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愿生育 丈夫起诉离婚
作者:王勇 发布时间:2007-04-03 浏览次数:2697
本网徐州讯:日前,新沂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妻子不愿生育导致丈夫起诉离婚的案件。法院依法判决不准双方离婚,为这桩荒唐的离婚案件画上了一个句号。
原、被告于2002年经人介绍认识,2003年登记结婚,2004年举行婚礼,婚后双方感情一度较好,主要在是否生育子女方面女方一直持反对意见,因此产生矛盾,男方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后感情一度较好,在是否生育子女的问题上产生分歧,但从庭审中可以看出双方没有太大的矛盾冲突,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离婚的理由不能成立,法院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后当庭判决不准双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