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酿苦果 植物人还得当被告
作者:万国芬 宁洁 发布时间:2007-04-03 浏览次数:1813
本网常州讯:疑为酒后驾车的夏某被撞成了植物人,同车的刘某在车祸中身亡,刘某家属忿忿不平将尚未苏醒的夏某告上了法庭。
去年,刘某与夏某二人醉酒后驾驶苏D/A7453号轿车沿汉江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长江路口时遇郭某驾车沿长江路由北向南行驶,双方避让不及发生碰撞,因车速过快刘某、夏某二人被抛出车外受伤,后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常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新北大队经现场勘察,因无法确定苏D/A7453号轿车驾驶人员,因此对该事故责任未作认定。该起事故因赔偿义务人不确定,致使赔偿权利人的权利迟迟不能主张。眼看诉讼时效将过,刘某家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尚在治疗中的植物人夏某与郭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88339.9元。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