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44,新沂法院组织全体民事法官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分管民事王晓明副院长在分析当前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的基础上,部署了该院下一步推进民事审判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一是深刻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人民法院作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保障者,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担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在新形势下,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狠抓司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的司法行为,严格的审判管理,有效的制度保障来促进和维护司法公正,努力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全面实现司法的公正,从而树立和维护司法的权威。要狠抓细节规范,杜绝审判低级性错误。

三是营造和谐的司法环境。按照方便群众诉讼,方便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努力创建和谐的诉讼秩序。通过明确各个诉讼主体的诉讼权利与义务,倡导诚信诉讼、文明诉讼、理性诉讼,积极创建共同推进诉讼进程的和谐氛围,以实现和谐的司法运行环境。

四是运用灵活的司法裁判方法。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切实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积极应对诉讼收费降低收案数上升的影响,继续加强和规范诉讼调解,防止产生为保障经费而弱化诉讼调解的倾向。切实把诉讼调解贯穿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息事宁人。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积极探索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特邀调解等方法,充分借助工会、妇联、民调组织等有利资源,切实提高调解的效率和水平。

五是要加强业务学习。要认真学习《物权法》和《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要树立终生学习的意识,不断加强法学理论学习,掌握新理念、获取新知识、增长新技能,不断提升法律素养,提高解决复杂疑难纠纷的能力,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件案件,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追求司法最佳的社会效果。

六是加大调解力度。王院长指出:和谐是目的,调解是手段,效果是息事宁人,案结事了。以和谐为基点,以公正高效为抓手,做到“能调则调、能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尽最大可能的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努力实现民事审判工作的和谐运行。该院要求在民事审判方式中要着力推进诉讼调解,民事案件的调解率要达到60%以上,并把案件的调解率作为考核民事法官公正业绩的依据,调解率高、能够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的法官,在评先晋职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同时王院长就当前民事审判工作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各部门组织干警认真深入学习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

二是要认真抓好《物权法》和《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学习,要把《物权法》作为第一要务,要学懂、学深、学透。

三是要下大力气抓好当前案件审理工作,深入推进诉调对接的有效进展,要增强做好民事审判的决心和信心,努力开拓进取,做到公正高效。

四是积极尝试立案环节的调解,在抓好诉讼案件的同时要切实抓好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

五是建立相应的调解考核机制。

六是大力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要正确处理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在审判工作中,要切实增强畏难情绪,发扬吃苦拼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