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44下午240分,建湖法院在执行一起普通案件时遭多人围攻,执行受阻,该院立即组织人员10分钟赶到事发地,将为首的8名肇事者强行带离现场,拘留2人,罚款6,制止了一起暴力抗法事件。

建湖县经济开发区新东村董某从事机械制造,20051231向张某借款人民币13.3万元不还,张某向建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达成协议后,董某没有履行法律义务。20061221,张某申请执行,董某经多次通知拒不到庭谈话。200744,建湖法院在位于县城5公里处的建湖某机械厂内依法扣押其机床一台,扣押快结束时,在当地一贯骄横而出了名的陈某组织了10多名人员,将执行人员和警车围堵在厂院内,有的睡到车前,有的纠缠执行人员,有的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加入。在纠缠过程中,部分干警受伤,现场秩序一片混乱,围观者达30多名。分管院长接报后,立即组织在院的执行局和法警大队的同志前往事发地,经过宣传教育无效后,当机立断,下令将8名肇事者强行带到法院,现场迅速得到控制,车辆和人员顺利离开。事后,该院根据情节轻重,对陈某等2人实施司法拘留15日,对吴某等6人进行罚款,罚款金额300元到1000元不等,从而制止了一起暴力抗法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