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聘请特邀陪审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作者: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4-10 浏览次数:1326
本网淮安讯:为了加强对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近日,清河区法院专门聘请了8名妇联干部担任该院的特邀陪审员。
此次被聘请的特邀陪审员是由清河区妇联从全区妇女干部中选拨并推荐的。她们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法律意识和学历层次,并且从事基层工作多年,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特邀陪审员主要是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的审理,如虐待、遗弃、伤害等刑事案件,继承、收养等民事案件以及相关的行政案件。我院对特邀陪审员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的辅导,并组织她们进行了少年案件的庭审观摩。
法院采用特邀陪审员的方式,聘请具有专门知识和特长的人员参加庭审,对于协助做好庭前调解,解决审判中的疑难问题,提高审判工作效率,面向社会和群众宣传审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妇女干部,由于其工作的特点又决定了其对妇女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的了解更为全面,由她们作为特邀陪审员参与相关案件的审理,对于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审判质量,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也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该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一贯坚持“教育、挽救、感化”六字方针,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全力挽救失足的未成年人;在审理大量的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中更是耐心细致、奉献爱心,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联合命名为全国法院系统第一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此次特邀陪审员制度的实施,必将推动法院的少年案件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