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四项举措强势推进审判管理工作
作者:刘立胜 发布时间:2007-04-10 浏览次数:1404
本网南通讯:今年来,如皋法院党组十分重视审判管理,将其作为推动全院各项工作整体上台阶的重要抓手,推出四项举措,强势推进审判管理工作:
一、增强案件质量评查力量。为审管办配备了一名副主任,负责案件质量评查的领导、组织、管理和协调。在审判任务相当繁重的情况下,仍从相关审判业务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审判业务精通、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充实到案件质量评查组,目前该院专职从事案件质量评查的人数已达到5人。
二、建立案件审判质效督办制度。明确全院审判质效指标的总体目标,各审判业务部门根据这一总目标明确自身的年度目标,同时将目标任务逐月进行分解。制定《如皋法院案件审判质效督办实施细则》,每月底由一名副院长带队,审管办会同政治处对各审判业务部门的月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办,并将督办情况在全院予以通报,同时要求各审判业务部门根据督办通报对未完成上月目标任务的原因认真加以分析,并提出本月相应的整改措施。
三、积极应对新的诉讼收费办法对审判工作带来的影响。一是组织审判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并对诉讼费的计算和收取进行专题培训,做到严格按规定收费。二是对新的收费办法实施后所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审判质效指标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调研,做到未雨绸缪、积极应对。三是统一思想,要求审判人员服从大局意识,发扬奉献意识,确保做到诉讼费下降,司法为民的服务标准不下降,审判质量和效率不下降。
四、确保审判信息录入准确无误。一是将省高院的《全省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及中院《审判信息录入规则》印发至各审判人员,要求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二是针对人员调整后,部分审判人员对新岗位的审判流程尚不熟悉的情况,审管办及时组织各部门全体审判人员进行审判信息录入的专项培训,对各项质效考核指标的内容和录入要点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三是加强对审判信息检查和管理。将自查和审查相结合,即在信息录入后由录入人自行检查,由审管办审核把关,符合要求后予以确认,并明确由审判员具体录入各项审判信息,书记员协助把关,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