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瓦窑法庭积极探求关注民生措施 促进司法和谐
作者:王茂峰 发布时间:2007-04-11 浏览次数:1242
本网徐州讯: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人民群众从事法制活动的重要场所,也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人民法院的职责和宗旨决定了人民法庭必须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审判活动,维护人民群众诉讼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而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人民法庭只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发挥审判职能,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保民安,才能赢得人民的支持和拥护。近年来,新沂法院瓦窑法庭正是按照上述的要求,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积极探求关注民生措施,努力促进司法和谐。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增强服务意识。瓦窑法庭始终把增强干警司法为民宗旨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学习教育,树立亲民观念、为民意识,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几年来,法庭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法院开展的“学习三个代表,争创人民满意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党员先进性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干警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工作中要求干警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对当事人的困难和问题热心帮助,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材料细心阅看,对当事人的不解和困惑诚心解释,绝不准态度冷漠,高高在上,从而减轻普通群众对司法的畏惧感,拉近司法同群众的距离,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亲近和信赖。
二是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法庭先后完成了和法院的三级联网,推行网上立案;启用了远程电子签章系统,结案后当事人可以即时领取裁判文书;安装电子显示屏和大型宣传栏,将开庭信息、立案条件、收费标准等审务情况进行公示;在距离法庭较远的地方设立巡回审判点和诉讼便民联系点,方便群众诉讼;设立当事人休息室,配备了沙发、桌椅、饮水机等,并提供笔墨纸张等物品;同时还推行“首问负责制”和“便民服务卡”,公布法庭和法官的联系方式;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接待,解答来庭、来访人员的咨询,解决当事人来法庭诉讼可能遇到的种种不便,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人民法庭的人文关怀。
三是大力改进审判作风,努力提高司法效率。法庭始终贯彻“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的理念,增强诉讼效益观念,强化案件流程管理,细化审判、执行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明确具体时限,加强监督管理,实行临届督办制度;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不断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保障当事人用最少的诉讼成本实现自己的权利;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热线电话,随时解决当事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严格执行《法官行为规范(试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以规范促公正;以省高院制定的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尺,及时调度,加强监督,促进案件审理、执行的公正、高效;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把评查工作经常化。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好的做法加以推广,违法审判严肃处理。不让任何一件“次品”案件过关,使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瓦窑法庭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坚持司法公正,关注民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同,提高了人民法庭的权威和公信力,法庭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很大的发展。2004-2006年,瓦窑法庭连续三年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法庭的工作也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