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意要与前夫合墓 绝症妻子诉求离婚 法官调解遂其心愿
作者:展飞 曹味东 发布时间:2007-04-12 浏览次数:1931
本网泰州讯:身患晚期肺癌、濒临死亡的中年妇女陈某,要求在其死后与前夫合墓,这一要求被后夫拒绝后,遂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后夫解除婚姻关系。近日,江苏省靖江法院孤山法庭调结了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了确原告临死前的心愿。
陈某的前夫于1999年生病去世后,陈某孤苦一人,上要伺奉公婆,下要抚养刚满11岁的儿子小孙,生活得异常艰难。2003年经人介绍与离异单身男子田某相识。当年6月两人举行结婚仪式,2004年4月补领结婚证。田某也有一个儿子。由于双方均系再婚,两个孩子在读中学,负担较重。婚后,两人开办了一家排档,日夜操劳,生活条件稍有改善。不料,去年8月陈某经确诊晚期肺癌,半年的治疗,耗尽了两人所有积蓄,还债台高筑。
陈某见自己活在世上已不多日,要求去世后与前夫合葬。田某想到陈某与自己离婚了,自己将来去世后,按当地习俗,没有人与其合墓,自己岂不成了孤鬼了?田某不能接受陈某死后与其前夫并墓要求。陈某的的亲生儿子为完成母亲的心愿,多次至妇联、民政局、司法局求助。今年3月7日,陈某提起离婚诉讼。
靖江法院孤山法庭受理此案。3月中旬,陈某病情恶化、卧床不起,副庭长王新妹与承办法官,会同妇联的同志,多次做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调解工作。法官从我国法律离婚的规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对民间习俗要区别良莠、婚后原告对被告的关爱等方面对田某进行劝导。田某终于同意离婚,满足陈某的最后心愿,并自愿清偿为陈某治病所负债务,另贴补陈某一万元。同时表示在陈某去世后,仍然会一如既往地关心继子小孙。
调解结案后,陈某满含热泪,拉着王新妹的手,哽咽得说不出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