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瓦窑法庭采取六项措施积极应对《诉讼费交纳办法》实施后带来的收案高峰
作者:王茂峰 发布时间:2007-04-13 浏览次数:1434
本网徐州讯:自
瓦窑法庭现有四名法官,面对急剧上升的案件,他们客观分析形势,认真思考对策,结合法庭实际,研究制定了六项措施以缓解《诉讼费交纳办法》实施后带来的巨大地工作压力。
一是统一思想,充分挖掘个人潜力。法庭要求全庭干警要继续发扬拼搏奉献的精神,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挖掘个人的工作潜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
二是科学安排工作,加强工作调度。法庭坚持每周一下午的周前会制度,要求每位干警应将上周个人工作情况和本周工作安排在周前会上向全庭干警汇报,通过对比找差距;同时也使庭长能够掌握每个人的工作进度,合理分配案件,及时进行调度,以加快办案节奏。
三是将执行工作和审判工作分离。法庭成立一个执行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成立三个审理组负责案件审理工作,改变过去审理、执行交叉,法官既要审理,又要执行,往往顾此失彼的现象。执行组同时负责案件送达、财产保全工作,避免重复跑路,这样既节约时间和费用,又能使审理法官专注于审判,同时也为执行工作打下了基础。
四是真正发挥“诉调对接”机制的作用,加大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的力度;同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作用,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调解,以减轻法官的压力。
五是认真学习第七次全国民事工作会议和全省民事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答辩期限、举证期限等限制的规定,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严格控制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确需转换的,必须由庭长审核后,报分管院长审批。
六是加强对审判辅助工作的管理。审判辅助人员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各负其责,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使审判人员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