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寻衅施暴 高校女生忍辱受虐
作者:陆驰 单菊英 发布时间:2007-04-13 浏览次数:1918
位于海门市区东部的“步行街”,是一处新兴的商业区。这里店面林立,车来人往。处警的民警赶到溜冰馆时,只见那里围着一大堆人。当民警们挤进人群一看,不禁被眼前的一幕所惊呆:两名少女面对着另三名少女跪着,而这三名少女正在狠命地抽打那两名少女的耳光,嘴里还不断地骂,两名受害少女衣衫褴缕。随着调查工作的一步步展开,一起骇人听闻的少女暴行事件渐渐地暴露在人们的眼前……
小丽,一个刚满17岁的少女,一年前随在海门打工的父亲,从四川老家来到海门,在一家发廊做起了小姐。半年前,未满17岁的她就较上了男朋友。这些天,小丽和男朋友拌嘴,闹得不唤而散,一向任性骄横的她,心里正弊着一肚子气。
“今天我要打人了!”小丽突然发出了怒吼,她是想以打人来宣泄心中的怒气。
“姐,你有心中有气,我们一定帮你共同宣泄。”和小丽同店的小晴顿时也来了劲。别看小晴才13岁,却显得很早熟。朋友有难,拔刀相助。小晴当即找来了自己的好友,才17岁的小婕。小婕和小丽同龄,可长得很高大,和她的实际年龄比却显得相当老成。有这样的朋友做帮手,小丽心里吃了定心丸。
“打人行动”开始了。三少女选择了步行街这个海门的闹市区,并径直来到了百乐园溜冰馆。因为这里人很多,有她们要选择的合适对象。小丽并没有去溜冰,而是坐在那默默地抽烟。不一会儿,只见自己的两位女伴和两名学生模样的少女在溜冰池里吵起来了。小丽正愁着怨气没处发泄,一看时机来了,便立即上前帮腔。那两名学生模样少女一看对方是三人,又是一副恶狠狠地象是要打架的样子,不由得害怕起来,便连忙向对方打招呼、道歉。可是,恼羞成怒的小丽等三少女是不会放过眼前这两位弱女子的,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两名女生越是惧怕,越是增加了三位少女的施暴心理。只见小丽冲上前去,啪!啪!两记耳光,两名女生脸上霎时留下了几道手印。小婕和小晴也跟着上去,对着两女生一阵子拳打脚踢。
这时,围上来不少看热闹的人。“跪下!”小婕大声喝道。一女生迫于淫威跪下了,可另一女生就是不跪。小丽见状,凶狠地把她的头给摁下,小婕也上前揪住该女生的头发。就这样折腾了几下子,可她们仍觉得不过瘾。
“把她们拖到外面去!”不知是谁的使唤,三少女不顾两女生的求饶,强行把她俩拖到馆外。
这时,外面正下着瓢泼大雨。小丽首先上前对着两女生就是几下耳光,接着小婕也狠命地踢了几脚。两女生经不起如此暴行,便不断地求饶。
十六、七岁的少女,本是一个鲜花烂漫般的年龄,本是一个向社会展示美的年龄。可是,此时此刻,小丽、小婕和小晴,这三位少女的心灵已经完全被扭曲了。看着眼前这两名如此可怜的弱女子,她们不但没有丝毫的怜悯心,却更激起了她们以强凌弱的心理。施暴仍在继续,而且愈演愈烈。三少女把受害女生重新劫持到溜冰馆
“唱国际歌!”小丽大声喝道。她想以这种方式侮辱对方。沉默。“啪!啪!”两记响亮的耳光掴在了两女生的脸上。看来今天如果不唱是在劫难逃了。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两女生带着抽泣声 地唱着。此时此刻,她们的心在流血。而在一旁的小丽等三人却露出狰狞的微笑。“唱响点!”两少女又挨了一顿拳打脚踢。三少女又威逼两女生唱“征服”,女生不从,小婕便用嘴里刁着的烟头烫两女生,直至两女生屈从为止。
三少女取悦了,可还不满足。“扒了她们的衣服!”不知谁说了一声,三少女立即上前,抓的抓,扯的扯,尽管两女生拼命反抗,拼命地捂着衣服,却还是寡不敌众。上衣被拉开了,女生的胸罩也露了出来,这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溜冰馆的服务员终于看不过去了,立即上去制止。三少女便劫持着两女生到外面去。
在溜冰馆的走廊里,小丽凶狠地对两女生说“摆在你们面前有两条露,要么拿钱二百元钱来,要么到美容院去做小姐。”小晴当即掏了女生的口袋,发现没有钱。“钱在学校宿舍。”“快去拿!”于是三少女再次劫持女生打的到女生的学校。一路上,小丽在盘算着下一个恶作剧来继续戏弄两女生。于是她便拨打了男朋友的电话,要他到指定地方等。
到了高校后,三少女威逼着女生去拿钱,在敲诈到二百元后,她们继续劫持两女生,打的到了另一个溜冰馆。在那里,小丽的男朋友也来了。小丽指着其中的一名女生说:“我命令你,要对着这位男孩子说,‘我爱你,要和你睡觉’。”女生不愿意,便又遭来一顿打骂。“说不说?”小丽狠命地摁住女生的头,女生被摁的喘不过气来,就被迫说了那句令她无地自容,心如刀绞的话。“说响点!”又是一阵子拳打脚踢,女生噙着眼泪连说了三遍。
三少女令人发指的行径激起了人们的义愤,有人当即报了案。随着呼啸的警车,当事人全被带到派出所,这出闹剧终于收场。
两名受害少女是海门高校的女生,事发后,精神遭受很大的刺激,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她们整天以泪洗面,并出现了神志恍惚,夜不能寐症状。每当听到国际歌,眼前就会出现那幕极其恐怖的场面,严重影响了学习成绩。学校领导得知此事后,引起很大的重视。在对两女生进行悉心开导的同时,强烈对谴责三少女的野蛮行径,并要求司法部门严惩三少女的犯罪行为。
4月11日,海门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小丽、小婕寻衅滋事进行公开宣判。而小晴因犯案时不满十四周岁,故先前未被关押和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丽、小婕为寻求精神刺激,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寻衅滋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正确,予以支持。由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辱骂他人包括侮辱、谩骂他人等情形,故被告人小丽伙同小婕等人对被害人所实施的谩骂及拉扯被害人内衣、逼迫被害人对陌生男孩说下流话、逼迫被害人亲吻陌生男孩等的侮辱行为,应属辱骂他人的寻衅滋事行为,结合两被告人侮辱、谩骂被害人的行为持续时间较长,围观的群众较多,对被害人身心造成的伤害大,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深等因素,可认定两被告人辱骂他人,情节恶劣。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小丽、小婕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故均是主犯,均应当按照各自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小丽、小婕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均应当从轻处罚。两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均较好,且均系初犯,对两被告人均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二)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十七条第一、三款之规定,分别认定被告人小丽、小婕犯寻衅滋事罪,均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后语:
小丽和小婕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主观上是其平时不注意加强学习,法律意识淡薄;客观上是其父母的管教方法不当所致。小丽的父母系外来务工人员,因家庭经济困难,小丽在上初中二年级时即辍学在家。走上社会后,因无正当职业,常至网吧等场所上网玩乐。其父母平时对其虽有管教,但常采取粗暴的打骂方式。使女儿在这样的家庭里产生了叛逆的心理。小婕的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是个残疾人,平时在家对其缺少管教,非常宠着小婕,从而养成了小婕的任性脾气。有一次小婕无缘无故离家出走,父母四处寻找不到。父母干急,可小婕回家后却若无其事。缺少家庭教养的小丽和小婕整天沉溺于迪吧、网吧。长期下去,她们便同时走上了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