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学生”骗倒一群老教师
作者:许文珏 储晨洁 发布时间:2007-04-17 浏览次数:1813
本网无锡讯:被告人档案:陈小琴,女,1970年11月生,小学文化,无业。犯诈骗罪日前被宜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随着审判长铿锵有力的宣判,陈小琴的“发财美梦”被彻底击碎了。
又是一个“女骗子”案例,这显然已不再新鲜,但让我们仍然感到纳闷的是,为什么罪犯又是一个低学历者,又是一个女的,而受害者却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在本案几起骗局中的“主角”陈小琴又是如何行使她的骗术的?
嗜赌成性,生恶念
陈小琴,35岁,常州市武进人,自幼不喜欢读书,小学毕业后就开始在社会上闲荡。1990年结婚后与丈夫在常州办了一家规模不大的精细化工厂,婚后第二年生了一个儿子。这本应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却因陈小琴的赌博恶习面临破裂。
嗜好赌博的陈小琴不但放着自家好好的工厂不管,而且对家务和孩子的学业也不问,成天跑去赌钱。实在没钱的时候,开着厂里的运货小车接送赌徒,也不愿意呆在家里。更为恶劣的是,陈小琴在赌博中认识了“志同道合”的余某。两人从开始的赌友发展到同居在一起。本来就极力反对妻子赌博的丈夫彻底心灰意冷,不久,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
与余某在一起后,陈小琴不是赌博就是闲荡,两个没有经济来源的人很快就觉得日子难以维持了。2005年10月的一天,陈小琴又像往常一样跑去赌档转悠,没想到,碰见了小学同学小芳。一番寒暄之后,陈小琴得知这位老同学嫁到了宜兴,也是嗜赌如命。
一日,身上没钱的陈小琴在街上闲逛,想着怎样可以弄点钱用用。突然间,她想到了同学小芳曾说过,她的公公潘某是位退休教师,已经90多岁了,住在宜兴城里。陈小琴心里琢磨着,退休教师的钱肯定少不了,可以去问他们“借”点用用,年纪大的人容易上当。
初尝甜头,胆更猖
2005年10月底的一天,陈小琴独自来到了宜兴城里找潘老师。凭着以前跟小芳去过一回的印象,陈小琴很容易就找到了潘老师家,深谙人情世故的她还拎了一些礼品。潘家的两位老人热情接待了她,陈小琴在和两位老人的闲聊中,还以关心的名义打听到了另外几位退休老教师的情况,别有用心的陈小琴把这些老师的名字等情况都一一记在心上。
几天后,陈小琴又来到宜兴市徐舍镇。她向路边的人打听村上有无退休老教师。听到镇上有个姓蒋的老教师已有七八十岁,退休在家多年,于是陈小琴决定以
初次行骗竟轻而易举成功了,尝到“甜头”后的陈小琴胆子一下子变大了。更坚定了她找退休老师行骗的信心,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次次得逞,狂行骗
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在短短的三个月内,陈小琴采用行骗蒋老师相同的“手法”,又从退休老教师裴某、张某、吴某、蒋某处行骗得逞,共骗得人民币计22000元。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她骗过的退休老教师在互相联系后,终于发现了自己被骗的事实,纷纷来到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多位报案人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就在常州武进区抓到了陈小琴。此时,陈小琴还在谋划着她的下一个目标。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小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公民所有的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一审宣判后,陈小琴表示服判,并当庭作了忏悔。旁听席上的老教师都不禁感叹:自己教书育人一辈子,没想到老了,却被一个“小学生”好好“教育”了一回!
法官寄语:为人应善,更应“辨”
掩卷沉思,我们不难发现,陈小琴把行骗目标锁定退休老教师,一方面是这些人年纪都比较大,另一方面,这些老知识分子都比较重感情,并且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这些受骗的老教师,有的在借给陈小琴钱后,还热情款待她在家里吃饭,有的在陈小琴告别时还送些家里种的蔬菜瓜果。他们大多勤俭节约,舍不得花钱,但当“老同事的女儿”来访时,却都愿意“慷慨解囊”。我们对这些善良的老人感到同情时,又不得不感慨,不能盲目善良,在复杂的社会中还是要多长几个心眼,辨明善恶。(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