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房产公司将一个卫生间卖给两个客户,客户在看房时有卫生间,买到手后卫生间却不翼而飞,一怒之下将房产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一卫二卖”案。

两年前,王某夫妇看中了无锡市锡山区东亭镇的一套商铺房,该房产公司向的工作人员向王某夫妇介绍商铺的情况时,特意告知还附有一凸向另一商铺内的卫生间,共计2.1平方米。王某夫妇对此十分满意,双方很快就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合同后附录了相关商铺和卫生间的图纸。一年后,王某夫妇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到实地看房时,发现竣工的房屋内房产公司曾承诺的卫生间“蒸发”了,王某夫妇找到房产公司讨说法,房产公司却解释说,该商铺经审批确定的施工图中没有卫生间,而且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也没有表明有卫生间,合同所附图纸中凸出的小房间是工作人员误会所致,有关卫生间的约定无效,此外,该卫生间所属房屋已出售给了其他客户。

王某夫妇无法接受房产公司的解释,遂将房产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房产公司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万余元。

房产公司辩称,合同所附图纸中约定的卫生间为无效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因合同导致原告产生误解,原告可以主张撤销合同。此外,该卫生间属隔壁商铺所有,且该商铺现已出售,房产公司无法将该卫生交付原告。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王某夫妇与被告房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体部分合法有效,但双方所争议的卫生间的部分存在可撤销情由,该房屋从设计施工图到竣工验收等原始资料所反映的事实,均为隔壁商铺所有,原告无法取得该部分的产权登记。因此,法院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附房的内容予以撤销。而造成合同部分内容被撤销的主要责任在被告房产公司,合同中载明面积与附图中示意的面积虽然存在矛盾,但在通常情况下,买方基于对卖方的信赖,有理由相信合同中所附图的真实性。最后,法院判决被告房产公司按照与附房相同面积的购房款作为赔偿款,向王某夫妇赔偿人民币1.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