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近日,南通开发区法院对去年以来审执工作运行态势进行了详细分析,认为总体态势趋于稳定,为进一步提高审执效率,针对审执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各项质效指标有着不均衡现象的问题,提出强化“三个结合”,改进当前审执工作。

一是随机分案与择优分案相结合。在审执工作中,各庭局积极探索增效途径,改革传统的随机分案方式,将随机分案与择优分案相结合,提高审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立案庭移送的案件,在随机分案的基础上,将新收案件多分给未结案数少的合议庭和审判人员。同时,逐人逐案进行审判质效指标考评及岗位目标考核,充分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有效挖掘审执人员的潜力,提高审执效率。

二是专题教育与审判调研相结合。加强法官的各类学习培训,提高审执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集中政治学习为载体,以庭(室、局)为单位,着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以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为契机,以个人学习为重点,着力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同时,鼓励全院干警开展审判调研,适时举办法学论文评比等活动,着力提高法官的调研能力。加强对拆迁补偿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在某一时期数量上升幅度大,审理难度大的案件进行专题调研,不断提升法官的审判研究水平。

三是部门负责人主动协调与案件承办人请求协调相结合。理顺庭长与合议庭、独任审判承办人的职责权限。一方面充分放权合议庭、独任审判庭,减少合议庭、独任审判庭对庭长的依赖;另一方面在体现司法民主化、决策科学化的同时,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错位,独立不失控。庭长对不同案件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做到一般案件抓效率、新类型案件抓质量、重大案件抓效果。对一般案件重点进行效率上的管理,抓程序节点的规范化;对于新类型的案件,则提供一般性的指导意见,为正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提供参考;对于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依职权主动参与协调,促使矛盾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