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清河法院创建五项平台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作者:刘晓军 刘江洲 发布时间:2007-04-18 浏览次数:1349
本网淮安讯:今年以来,清河法院在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搭建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平台,把普法宣传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乃至延伸的各个环节。
一是创建科技网络平台。在已建立局域网基础上,今年该院将在英特网上开通清河法院网站,开辟“诉讼指南”、“法律法规”、“案件快递”、“网上咨询”等栏目,及时向社会公众传送该院最新、最快、最权威的法律资讯,让公众通过这一窗口能迅速了解熟悉法院工作的有关动态和信息,努力增强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更生动地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
二是创建院校互动平台。该院院长多年担任市卫生学校法制副校长,少年庭的两名法官担任十中和西安路小学法制副校长,今年该院另外选派了四名具有丰富审判工作经验的庭长担任普法讲师团成员,定点联系,定向辅导,在对有不良苗头的学生加强谈心教育的同时,适时组织学校师生开展法制讲座和举办模拟法庭,并将法制教育成效纳入法官业绩考核内容。
三是创建流动服务平台。在公开庭审活动的同时,安排法官深入社区和农村设立法制宣传点,发放法律宣传册,积极开展阳光导诉活动,认真解答群众的疑问,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五月份该院组织开展以“提高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强化弱势群体的法治观念”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以法律知识水平较低和经济比较困难的外来工和农民作为重点宣传对象。从构建平安、和谐清河的高度,引导他们树立“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观念,使广大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自觉地遵纪守法、依法从事生产活动,培养和增强其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一般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从而在全区营造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自护的法制氛围,化解潜在的不和谐因素。
四是创建庭审教育平台。发挥庭审教育功能,以案普法,通过公开审理、宣判,达到审好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在刑事案件庭审中教育罪犯,促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改过自新。少年庭通过发放“未成年被告人忠告书”和“法官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使未成年人受到感化教育;支持区团委、教委、学校、家庭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帮教。在其他案件审理中,充分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广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当事人和旁听群众辨析是非,学法守法。
五是创建调解指导平台。案件受理后,该院要求承办人在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时,便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消除对立情绪。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调解,或促使当事人自行和解,撤诉息讼。在庭审中指导当事人积极举证,告知当事人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促使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理智地进行诉讼,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此外,积极支持、指导各街道社区调解工作,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指导。积极开展调解培训,组织精干审判力量对调委会委员授课培训。此外,建立调解员旁听庭审制度,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完善调解工作联系制,每年召开1?2次调解工作联席会,法庭与驻地司法所半年沟通一次情况,促使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