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强化八项服务推进新农村建设
作者:刘仁斌 伍晓伟 发布时间:2007-04-19 浏览次数:1493
本网淮安讯:今年以来,淮安市金湖法院围绕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出八项服务,努力为新农村建设营造法治、平安、和谐环境。
一是加大对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依法流转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民从事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的产业化和现代化。
二是加大对农副产品流通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纠纷案件的审理力度,从重从快打击坑害农民的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案件,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大对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损害赔偿、邻里关系的纠纷案件的审理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的生产、生活秩序,创造一个和谐的、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的法治环境。
四是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安置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案件的审理力度,依照政策和法律法规,耐心细致解答涉及到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方面的法律关系问题,并帮助农民追偿所应得的补偿份额。
五是加大对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民营经济主体的各类案件的审理力度,鼓励和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和民营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共谋发展,实现双赢,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发展环境。
六是加大对涉及农民利益的行政案件的审理力度,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制止增加农民负担、侵犯农民利益的行为,保障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与法规的真正落实。
七是积极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农民为追索医疗费、抚养费、赡养费等案件做到“四快一优先”,同时为生活贫困、缺乏支付能力的农民,特别是老、弱、病、残农民以及妇女、儿童,在案件诉讼上提供减免费法律服务。
八是采取便民措施,改进服务方法,设立“三农法庭”,建立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文化水平低的农民采取口头立案,对交通不便的农民采取电话立案,减少中间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