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董事会决议骗取董事长职务 假董事长被判赔偿公司损失141000元
作者:龚思红 发布时间:2007-04-19 浏览次数:1789
本网徐州讯:一名公司董事伪造董事会决议骗取董事长职务后,为他人担保债务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
江云与张华伟系江苏省煤矿研究所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董事,严海洋为该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后因涉嫌经济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江苏省煤矿研究所有限公司于
法院认为,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由于过错侵害法人财产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告江云通过伪造董事张华伟签字形成的董事会决议而取得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并在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为他人履行担保责任,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