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措施
作者:王勇 发布时间:2007-04-23 浏览次数:2744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少年违法犯罪呈日趋增多的趋势,并出现了新的特征和趋势。这些违法行为不仅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损害了人民的利益,而且阻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剖析其产生的原因,并且尽快找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是当前我们司法工作者的一项迫切而艰巨的任务。2006年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47件637人,其中青少年犯罪的案件就有193件265人,占受理刑事案件总数的43%,通过审理这些案件,笔者认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城乡周边多、闲散人员多
近年来,从该市青少年犯罪的情况来看,城乡周边地区的青少年犯罪数量占相当大的比例。我院审理的青少年犯罪的案件中,闲散青少年犯罪的占60%以上,成为犯罪青少年的主体。
二、青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低文化趋势
14至16周岁的青少年在青少年犯罪的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06年14至16周岁的犯罪青少年占犯罪青少年总人数的40%左右。另外,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据统计,2006年我市的犯罪青少年中小学水平的占50%以上。
三、犯罪类型多元化,侵财型案件比重较大
青少年犯罪类型越来越多,主要有盗窃、抢劫、伤害、敲诈、杀人、强奸、重伤害等类型。2006年,该市的未成年故意杀人案件就有1件1人,故意伤害案件有5件5人(其中有1件为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强奸案有6件11人。所有青少年犯罪的案件中,抢劫罪、盗窃罪等侵财型案件占案件总数的70%,始终排在青少年犯罪的前列。
四、家庭问题、网络的诱惑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明显
近年来,失和、失教、失德、失才等类型的家庭逐渐增多,这些家庭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产生了很坏的负面影响,最终促成了青少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很多青少年沉迷于网吧,在网上浏览了色情、凶杀、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同时,青少年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为了上网,往往结伙“挖”钱,葬送了自己的前途。
青少年犯罪案件增多的主要原因:一法律意识淡薄。这些少年犯大多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不能充分认识自己行为的严重违法性及其严重的法律后果,以至于被判刑时才深表悔恨。二是非能力差。由于青少年年龄小,各方面还不成熟,自我控制能力差,好奇心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以至于误入歧途。三家庭教育存在缺陷。家庭是青少年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青少年的第一启
针对目前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法院要继续探索和改革青少年案件的审理模式,坚持人文化的审判方式,。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力争摸索出一条适合当前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的教育、感化、挽救审理方法,最大限度的降低青少年的重新犯罪率。要转变审判作风和态度,充分体现对未成年当事人的宽容和司法呵护,使他们在宽松的环境中参与诉讼,切实保护好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要与社区矫正部门相互配合,对放入社区矫正的青少年轻刑犯定期回访、考察。
二、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多聘请一些乐于奉献、善于做青少年工作的人民教师、共青团、妇联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来教育、感化犯了罪的青少年,使之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三、充分发挥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和预防作用。由于当前的教育体制原因,我们国家的学校(包括家长)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片面的强调升学率的思想,致使一些青少年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强,加之对生活中的某些消极因素缺乏免疫能力,容易步入歧途。因此,作为国家要进一步加强教育体制改革,作为学校和家长要端正态度、转变思想,积极为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创造好的环境。同时,学校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学生,要给他们一个再次学习的机会,不要开除了事。
四、加强网吧管理。工商、公安、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大工作力度,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齐抓共管,努力使我市的网吧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在青少年与网吧之间建立起一道“隔离墙”。
五、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我们要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青少年都能知法、懂法、守法。这样,可以大大降低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
六、号召全社会都来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和教育工作。
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工作,就是要求全社会都来重视和关心青少年的成长和教育。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艰巨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不是单靠哪个部门、哪个学校、家庭就可以完成的。只有整个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形成合力,方可达到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