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精神病妻打离婚官司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作者:张留兵 发布时间:2007-04-23 浏览次数:1957
2002年经人介绍王先生与小王谈起了朋友,一年后两人结了婚,婚后不久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可是没有过多久他发现妻子总是精神恍惚、目光呆滞,而且动不动就对他发脾气,有时甚至有些歇斯底里。他随即把妻子带到医院进行检查,经医生诊断小王患的是精神分裂症。王先生同时得知妻子其实早在结婚前就已经得了精神病,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恢复了正常。但是如果精神受到刺激还是有复发的可能。
小陈则替自己辩解称,在结婚之前丈夫已经知道了她的病情,而且由于她一直服用药物,进行治疗,目前的身体情况很好,因此丈夫所说的无法交流沟通不存在。如果丈夫坚决要离婚,应当给她安排住处,否则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双方是自由恋爱,有一定的婚姻基础,婚后也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近年来,双方由于性格方面的原因及小陈健康方面的原因,导致夫妻之间产生了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今后,双方应加强交流与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