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小”紫峰之争入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发布时间:2014-04-24 浏览次数:1212
摘要:今天,江苏省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3年度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并公布2013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蓝皮书还公布了2013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南京“大小”紫峰不正当竞争纠纷、百年“蒋有记”商标专用权纠纷及南京九蜂堂蜂产品诉南京老山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等3件案件入选。
紫峰大厦
今天,江苏省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3年度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并公布2013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南京“大小”紫峰不正当竞争纠纷等3件入选十大案例。
据了解,我省去年共受理一、二审民事案件9000余件,呈现新类型案件多,审理难度大等特点,在互联网产业、物理化学、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等领域也出现了新的案件。
蓝皮书还公布了2013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南京“大小”紫峰不正当竞争纠纷、百年“蒋有记”商标专用权纠纷及南京九蜂堂蜂产品诉南京老山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等3件案件入选。
南京“大小”之争中,国资绿地中心花40亿元建紫峰大厦,注册 “紫峰”、“紫峰大厦”等商标,紫峰品牌具有广泛影响和相当声誉。邻近一单位以紫峰绿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命名,模仿紫峰大厦的建筑外观,自称“南京市标志性建筑”。国资绿地中心以紫峰绿洲公司侵犯企业名称权、商标权、建筑作品著作权等,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法院。南京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对南京注明地标性建筑“紫峰大厦”品牌事实“仿名牌、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大竞争,判决紫峰绿洲公司停止使用“紫峰”字号,并赔偿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