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在第1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13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

  此次《蓝皮书》主要内容包括: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中英文版)、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全面介绍2013年度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举措。据统计,2013年,全省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一、二审民事案件9131件,其中新收一审民事案件7777件;审理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试点一、二审刑事、行政案件分别为420件和20件。新收一审民事案件中,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纠纷案件仍居前三位,分别为3486、3051和818件。

  目前,全省共有34个基层法院具有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4个基层法院具有部分专利案件管辖权,位居全国前列。省高院新闻发言人王明新表示,所有知识产权案件按照“每庭必录”要求,开庭审理的案件全部实现“三同步”,共有44件案件进行庭审网络直播,共上网知识产权生效裁判文书1622篇,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2011年,省高院出台《关于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两年多时间,省高院牵头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组成跨系统、跨区域联合调研小组,重点加强对知识产权刑事法律适用问题的调研和论证。在“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指引下,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对当前亟需统一认识的侵犯商标权犯罪中“同一种商品”、“相同商标”、“非法经营额”、“权利人的损失”,网络私服司法认定和商业秘密犯罪认定等刑事司法领域的争议问题予以明确。

  此外,针对音集协、音著协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及部分小权利人对卡拉OK行业提起的大量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诉讼的现状,省高院与省文化厅协作,于2012年建立此类纠纷的诉调对接机制,并成立了包括行政主管部门、集体管理组织、卡拉OK行业代表在内的调解员库。省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顾韬告诉记者:“在纠纷产生后,由各方代表及时介入,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同时也通过这个机制推动卡拉OK行业版权付费使用工作的推广。”据悉,机制建立以来,一方面此类关联案件纠纷数量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付费使用制度推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