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南京5月6日电  今天,江苏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3年度全省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并发布了2013年度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据悉,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成为占比最大的案件类型,呈现出四大典型特点。

  2013年,江苏全省法院新收劳动争议一审案件48876件,较2012年增长3.32%。相比于上一年度28.07%的增长率,案件增幅总体趋缓,但仍处于高位运行。从受理案件情况看,呈现出四大典型特点。

  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成为占比最大的案件类型。受理的案件中,劳动合同争议31315件,占比64.1%;事实劳动关系争议4848件,占比9.9%;劳动保险争议3344件,占比6.8%。

  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多元化。劳动者的利益诉求涉及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的各个方面,如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解除合同、损害赔偿、竞业限制、服务期违约金、社会保险损失赔偿等。

  非公劳动密集型企业仍然是劳动争议的多发地带。如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去年受理457起劳动争议纠纷中,涉及民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有270起,同比增长37%。

  劳动派遣争议明显增多。2013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相继实施,其中对劳动派遣作出的严格限制,引发了对苏南地区广泛采用的产线外包等新兴产业模式的合法性争议。如苏州市两级法院全年新收劳动争议案件数达7300余件,同比增长40%,尤其是第四季度案件受理量比平时增加了两倍,其中劳务派遣争议数量占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