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春光:践行“三严三实”推进法院司法作风建设
作者:龚春光 发布时间:2014-05-07 浏览次数:1195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三严三实”的精辟论述,直指为人为政的根本,切中干事创业的要害。
法官手握审判权,是坚守正义、裁判是非的实践者,更是法治精神的传播者和捍卫者。狠抓法院司法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三严三实”的一个途径,是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具体体现。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结合亭湖区法院实际,要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履行法官职责,办好每一件案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公信要靠每件案件的公正来累积。法官办案子,容不得丝毫大意,不允许有任何差错。要实行案件评查制度,所有案件在归档前必须接受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究责,让不负责任的法官和审核领导“脸上挂不住”。要强化院、庭长的管理责任。裁判文书由庭长、分管院长统一签发,重大案件由院、庭长全程跟踪指导;所有重大、疑难案件,必须经审委会集体讨论后方可判决,用集体智慧解决难案,提高裁判质量。要积极关注当事人诉求,司法裁判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涉案当事人也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二、强化服务意识,司法过程更亲民。要提升便民诉讼中心服务质量,不断强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层次,健全服务承诺等制度,切实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提升便民诉讼中心服务“软实力”。要加强诉讼指导,针对农村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情况,全面实行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指导当事人举证,引导涉诉群众依法维权,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也使得诉讼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有尊严、有亲和力。
三、树立群众观点,改进工作方式。法院既是审判工作部门,又是群众工作部门;法官既是司法裁判者,又是群众工作者。只有法官近距离接触群众,才能让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作风的转变。要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开展“三解三促一加强”活动,组织法官深入农村,帮扶困难群众,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加强法制宣传,组织法官为盐城师范学院学生作法制辅导报告和模拟法庭活动;开展法官志愿服务,深入农贸市场、村居社区等,当面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切实将优质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四、强化廉洁意识,守住公正底线。要加强廉政监督,引导干警不走“歪路”,在全院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观看廉政教育片,结合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案例,切实加强广大干警的党性修养。要营造廉政氛围。在干警每天必经的通道,精心创建 “廉政文化长廊”,开展“亲情寄语铸公正”、“致法官家属一封信”活动,用自已的誓言提醒自己;在便民诉讼中心设立警钟,时刻提醒干警廉政建设警钟长鸣;每年层层签订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强化廉政责任落实。要加强审务政务督察,通过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当行为,使广大干警意识到监督无处不在,真正做到干净干事、干事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