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华:突出审判流程公开 切实提升司法公信
作者:朱建华 发布时间:2014-05-09 浏览次数:1228
司法公信是司法的生命力。如果司法公信缺失、司法权威不足,势必动摇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和信心,影响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甚至会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值得深思的是,现阶段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不信任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不满和对司法不公的抱怨不绝于耳、法院的生效裁判难以得到普遍认可和执行、当事人“信访不信法”等等。如此种种,都令司法的公信力到了危险的边缘,司法公信力不高已成为严重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拦路虎”,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既是习总书记对政法机关提出的努力目标和明确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推进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就法院层面而言,最高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公信力建设,做出了很多努力,从出台专门文件、狠抓法官队伍建设、改善法院的司法管理模式到正在推行的司法改革等等,应该说取得了明显成效。作为基层法院,我认为提升司法公信应紧扣基层实际,将司法公开作为实现司法公正的突破口,尤其要突出审判流程公开,将审判全流程节点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成立于2013年1月,建院一年来,我院以打造阳光法院为目标,致力推进阳光审判,进行了许多有意义的探索:出台司法公开20条意见,选聘10名司法公开监督员,在全省法院率先开通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功能于一体的“网上司法公开平台”,并且根据法律规定,将整个诉讼活动细化为立案、分案、排期、送达、保全、立案调解、审理、结案、执行、申诉听证、文书上网、卷宗装订、案件查评、归档共14个环节,除法律明文规定不得公开的审判秘密外,实现全流程的审判公开,让审判活动看得见、听得到、全公开。
一是坚持立案公开。立案是诉讼程序的开始,立案公开是司法公开的出发点。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积极争创全省法院“五星级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职诉讼事务员”岗位,将受案范围、案件受理条件、诉讼费收费标准、审理与执行工作流程、各类案件诉讼指南等信息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真正做到导诉服务、立案审查、查询咨询和答疑、诉讼费收取、材料收转、接待接访等一站式服务。设立网上法院。打造“网站、微信、短信、论坛、邮箱、微博”六位一体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实现当事人与法院的零距离沟通,当事人登录网上法院即可实现自主立案、送达文书、预约法官、在线答疑等27项服务。发布微信周报28期,通过微博、短信、论坛与当事人互动交流1900余(条)次,阳光法院论坛发布开庭信息142次。推行诉前调查令制度。为进一步提高立案准确率,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经原告申请,向原告代理律师签发诉前调查令,委托其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核实被告相关信息,为正式立案提供所需证据材料。该项制度的推行,减少了公告案件数量,我院民事案件当事人到庭应诉率达96%,江苏法制报专题向全省法院推广。
二是坚持庭审公开。庭审公开是实践司法民主的一条重要路径,有助于实行开放式司法,更好地促进司法公正。开展庭审直播。依托科技法庭,实现所有案件的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庭审活动各种文书、资料、证据、庭审笔录的当庭同步展示,主动引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载体直播庭审,开展庭审直播12次,当事人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即可旁听庭审。组织庭审评议。凡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提前三日公告庭审信息,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社会公众旁听庭审;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重大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公开监督员和社会组织代表参与旁听,对庭审活动进行评议打分,组织评议活动15次,500余人次旁听庭审,大大提高了庭审透明度和公信力。邀请检察员参与行政诉讼。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判的公正权威和效率,对于7类行政案件,商请区检察院派出检察员参与诉讼全程,听取案件庭审、列席合议庭评议活动、配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获知参与监督案件的裁判结果。此举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有着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三是坚持裁判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是落实审判公开的一种具体体现,在程序和实体上都具有显著的现实价值。创新判前释明机制。敢于向当事人公开判决理由,从实体层面推进司法公开,改“判后答疑”为“判前释明”,将“释明”作为判决前的必备程序,对所有拟判决案件均就认定事实依据、适用法律及裁判结果向当事人进行判前释明,重大敏感案件邀请代表委员、监督员参与释明,有效增强当事人判决认同度,真正实现司法民主,我院一审服判息诉率高达98.12%,无一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人民法院报在头版向全国法院推广我院判前释明经验。试行醉驾案件公开量刑。针对“醉驾”案件高发态势,出台《“醉驾”案件量刑细则》,有效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按照量刑细化标准,醉驾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毫克,量刑起点为拘役1个月,每增加50毫克,增加1个月的确定基准刑,若达到200毫克以上不得判缓刑。我院对12起醉驾案件进行集中审理集中宣判,并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引起广泛反响,人民网、新华日报等20多家主流媒体进行报道。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法律不得公开的以外,要求所有裁判文书在生效七日后对外公布,将裁判结论形成的过程、理由和依据等进行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裁判文书97份,在其他裁判文书上网平台发布裁判文书450份。
四是坚持执行公开。执行是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权利实现的关键环节,执行公开既是规范执行行为的需要,也是提升执行兑现率的重要手段。建立执行分权科学运行机制。成立执行裁决组和执行实施组,构建起了执行裁决权、实施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立运行的工作机制,确保依法公正执行。执行信息公开。做到执行文书、执行行为、执行款物、结案方式、执行信息公开“五个规范”,将执行案件100%纳入流程管理,在执行立案、财产查控、财产处置、财产分配、执行文书、执行结案等各个环节贯穿执行公开,将执行案件各阶段各环节的信息全部纳入查询范围,方便当事人上网查询执行进展。成立执行110指挥中心。开通24值班电话,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控优势,通过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累计发送查询27次,涉及案件85件,涉及被执行人92人,其中查询到财产的案件60件,查询到财产132万元。实施网上司法拍卖。坚定推动司法网拍工作,力争能上网拍卖的标的一律上网,实现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常态化,以最大限度的公开确保实现司法拍卖公平公正,目前正对执行标的50万的一处房产进行网上拍卖。
英国著名法官休厄特说过:“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被实现。”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下一步,我院将在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动司法公开,努力通过严格公正司法,切实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