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对行将反目的夫妻,在她的劝说下和好如初;一件件一触即发的矛盾,在她的调解下平稳化解。从事审判工作30年来,她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当事人上访、无一当事人申诉。她就是被百姓亲切称为“姜大姐”的江苏省赣榆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姜霜菊。

  1961年出生的她,自1984年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便一直奋战在审判第一线。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法官,姜霜菊处理的多是邻里矛盾、家庭财产纠纷、夫妻关系等案件。常言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姜霜菊认为,“法官要善断家务事,只要你付出真情,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

  刚工作的那年冬天,姜霜菊参与调节了第一场重大纠纷。临近年关,赣榆县城南乡一位老人因事故失去了儿子,因害怕儿媳妇改嫁带走年幼的孙子,于是偷偷带着孙子躲到了黑龙江的亲戚家。丧夫失子的儿媳妇精神受到极大刺激,大喊着要烧毁婆家的房子,来个“鱼死网破”。

  村里、镇里把这一有着严重隐患的家庭纠纷告知法院,姜霜菊冒着刺骨寒风,和同事骑车跑了40多里赶到当事人住的地方,一进门就惊呆了:只见儿媳妇趴在冰冷的地面上,披头散发,目光呆滞,正在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她连哭喊的力气也没有了。

  看在眼里疼在心上,姜霜菊连忙把她抱到炕上:“大妹子,有什么心里话就跟我这个当姐姐的说,把心里的苦都倒出来……”儿媳妇一把抓住她的手,撕心裂肺地喊道:“我的命苦啊,比黄连苦啊……”

  接下来的四个多小时里,姜霜菊联系到她婆婆,老人答应尽快带孙子返乡,她儿媳也在温暖抚慰中渐渐平息了心中的悲痛和怨愤。“很多年以后,她趴在冰冷地面上披头散发的悲痛情景还会在眼前浮现。从此,庭里一有婚姻家庭案件我就主动要求办理,希望通过自己的执法办案让农村女人少受些苦,男人多些责任,孩子多些关爱,家庭多些欢笑。”姜霜菊说,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类案件发生纠纷前,当事人之间都有一个情字,夫妻情,子女情,父母子女情,兄弟姐妹情等亲情。审理这些案件,只要抓住“情”字,基本都能调解结案。

  “一个案件,对法官来说只是承办的无数件案子中的一分子,并不起眼,但对众多的当事人来说,也许是他(她)一生中经历的唯一一次官司,伤害了一个当事人,不仅伤害了他(她)自身的情感,而且还多出一个对法律不信任的人。”姜霜菊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调解工作中,姜霜菊努力做到以情动人,以诚感人,以理服人。与此同时,她还主动钻研审判工作,创新总结出七种行之有效的“姜霜菊调解工作法”。

  据介绍,近5年来,她审结各类案件3000余件,案件调撤率达81%,90%以上的调解案件都是当事人自动履行。2013年,姜霜菊荣获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