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GDP达500亿元的新兴工业城市,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案件受理数多年来一直保持零增长或低增长,并且实现了农民工工资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工伤案件、拆迁案件、医疗事故案件的零受理和群体性纠纷零激化,涉诉信访量在全省法院始终处于后列,执行工作连续五年保持零投诉。洪泽法院院长韩俊说,洪泽是紧傍洪泽湖的著名水乡,这里最多的就是网--渔网鳞次、水网密织、路网交错。同时,为了守护水乡的宁静、促进水乡的繁荣,这里还精心编织了另一张大“网”--一张尽可能把社会矛盾纠纷拦截在诉讼程序之前、审判程序之外的诉前调解、诉外化解的无缝对接之“网”。

  编织调解大网络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是一个大课题、大挑战。面对挑战,洪泽法院主动把诉调对接工作融入党委、政府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之中,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与县直各部门联动的良好格局,先后与县总工会、县司法局等12个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以各镇司法所为依托建立起了覆盖全县城乡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县委政法委对该《意见》作了转发,并将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工作纳入各镇的综治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范畴。

  这一机制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矛盾的成讼率。但运行一段时间后,案件受理数又有了一定反弹。经综合分析发现,主要是农村民间矛盾在萌发期得不到及时化解,直接导致部分矛盾不同程度激化。如何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呢?

  2010年初,洪泽法院党组经过专题调研,探索性地推出了“审务村村行”活动。遴选54名政治和业务双过硬的干警,派驻全县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担任审务指导员,并制定了指导员工作细则和考核办法,要求审务指导员做好“五大员”:法治工作指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会稳定信息员、法律法规宣传员、为民办事服务员。

  矛盾化解在萌芽

  审务指导员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每月到联系点驻守工作不少于3个工作日,把大量的矛盾纠纷消除化解在萌芽状态,月均调处诉前诉外矛盾纠纷150多件,从源头上预防了大量涉诉矛盾纠纷的成讼。

  审务指导员定期进村入户,老百姓有事也都愿意主动寻求建议和帮助。去年2月初的一天晚上,派驻水产特区镇老子山镇新滩村的审务指导员李锦骏,接到该村孙书记的电话,说村里两位渔民为渔业承包权争执不下,村里做工作做不下来,第二天就要发标,矛盾恐怕会激化。

  第二天一大早,李锦骏辗转100多公里赶到了事发现场。争执双方非常感动。通过耐心疏导和法律释明,李锦骏很快促成双方达成协议。事后,让步的一方由衷感叹:“法官办事就是认真负责,说话入情入理,我就是有点委屈也不能再挑理了。”

  辖区的蒋坝镇、三河镇连续三年案件成讼不超过10件,老子山镇连续数年无一起矛盾纠纷成讼。宁静繁荣的老子山真正实现了涛声依旧龟山,渔火分明新滩。

  不遗后患波澜平

  城市房屋拆迁引发的纠纷,是影响城市规划和发展的一个普遍难题,而洪泽法院处理起这样的事来却波澜不惊。他们的秘方就是立足调解、主动服务,在诉前、诉中、诉后三个环节,想方设法化解双方矛盾,在双方利益都得到维护的前提下全力调解,不留“尾巴”,不遗后患。

  派驻县拆迁办的审务指导员张兴明是位资深法官,业务水平高、调解经验十分丰富。工作中,他积极帮助解决拆迁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协调解决拆迁纠纷,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拆迁矛盾。如砚临河市民休闲广场改造过程中,某离休干部及其子女对拆迁不理解,以种种理由拒绝签订拆迁协议。拆迁办的同志要求启动司法强制搬迁程序,老张说让他来试试。这一试就是一个多月,真正磨破嘴、跑断腿,硬是通过耐心说服、多方协调,使陷入3年僵局的征地补偿个案圆满解决,并带动了当地117户“观望族”主动搬迁。

  3年来,全县拆迁面积达100多万平方米,而2600多起拆迁纠纷,却无一件起诉到法院,实现了拆迁案件的零受理、拆迁活动的零强拆。

  诉前调解快又省

  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该院将之引导到速裁通道,由资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及时开展诉前调解。这样就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有些事情甚至不要二十分钟,当事人双方就握手言和了。

  一河南司机在洪泽境内将一山东客商撞成轻伤,本来只要双方好好协商就可以解决,但由于双方对责任、赔偿认识分歧较大,交警处理不了,就引导双方到法院解决。

  负责速裁的法官吴克成接待后,并未急于做他们的工作,而是按导诉服务规范对他们进行程序性告知。看两个外地人听着听着脸上都起了难色,吴克成知道做工作的火候到了,于是析情析理析法,分清责任提出方案,双方爽快地表示了同意。

  法官送他们出门时,肇事司机突然问:“这么快就完事了?”法官笑着点点头。“我们还没交打官司的钱呢!”法官却笑着摆摆手。

  判调结合巧疏导

  审务指导员的工作触角遍布城乡各个角落,对于群体性案件的发生,往往都能及时掌握信息。对于那些涉及群体性利益、利益对抗性强、调解难度大的纠纷,审务指导员果断选择典型案件,依法进行快审快判,并将裁决结果向社会公开,用清晰明确的裁决结果,引导原被告双方主动和解,并为人民调解的介入理出通道。

  某村委会诉42户农民返还不当得利(土地征用补偿金)纠纷案件,驻村指导员汤涛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引导原告放弃群体性诉讼,选择该案的关键成员谢某先行起诉。审判人员则急案急办,及时依法裁决。汤涛则及时跟进做好判后释疑工作,从而敦促另外41名涉诉农民主动参照判决与原告达成协议。

  该案的处理真正实现了判决一案、带动一群、教育一片的效果,又有效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当地党委、政府对此予以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