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为了筹集上网资金,外来务工的三个少年通过网上购物购得电警棍一根对路人实施抢劫。经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425,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叶满意有期徒刑三年,两未成年人刘明明、郑亚犯抢劫罪,免予刑事处罚。

今年2月初,在网吧一起玩游戏相识的叶满意、刘明明、郑亚三人一起碰头,由于三人长期在外,又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便动起了出去搞点钱的念头。叶满意提出苏州新区的工厂比较多,人也比较多。当天晚上8点多他们三人找了一辆黑车来到苏州新区,下车后他们让黑车在一边等,三人则在路边蹲着。过了十多分钟迎面走过来两个人,三人便立刻围了上去,把这两人拉到路边的小树林里。

接着三人就开始索要钱财,两位受害人不都说没有钱,这时叶满意拿出了电警棍,按了按电警棍上的按钮,电警棍的一头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并说这电警棍有七千多伏要不要在身上试试。两名受害人见状乖乖地掏出了身上所有的钱。后来三人刚上面包车就被巡逻的民警发现,于是被当场抓获。

据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介绍,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数不断攀升,外来务工子弟犯罪占案件总量的80%左右。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都与网络有关,有些未成年人犯罪是因为沉迷于网络,而自身又没有经济能力承担相应的上网费用。筹集上网费用成为了抢劫、盗窃案件发生诱因。这类案件多为案犯临时起意所致,主要是因为外来务工子弟缺少家庭的监管,又没有形成独立的世界观、人生观,在网络、社会交往中往往会因冲动而犯罪。同时值得一提的是该案件中三人犯罪所使用的工具也是通过网络购买所得,网络购物时下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和趋势,但是这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如何加以区别使用应当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青少年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