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日,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刑庭与贾汪区司法局联合建立社区矫正“训诫室”,开展入矫前的训诫工作。训诫室内悬挂“入矫人员保证书”、“徐州市社区矫正人员奖励办法”、“徐州市社区矫正人员惩戒办法”,并设立法院席与司法局席:一是共同对刚移交的新入矫正的人员进行教育诫免,帮助他们认清所犯罪行,积极矫正,努力改造;二是在矫正过程中,针对个别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集中进行训诫与法制学习,及时纠正他们的错误认识。

“训诫室”的建立,是对社区矫正工作这项新生事物的大胆有益的探索,将更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全区社区矫正体系建设。同时,也对端正新入矫人员的矫正态度,促使他们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将起到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