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受托不推托,受托优先办”这是江苏省建湖法院执行局办理受托案件的一贯做法。28日上午,该院执行一起受托案件仅用二十四小时得以解决。
4月27日上午,该院收到上海市青浦区法院委托一起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王某家住该县蒋营镇收成村。执行人员在接到案件的当天下午就到被执行人王某老家进行调查,发现王某在上海打工多年,长期没有回过老家,目前仍在上海,行踪不定。这就难坏了执行人员,经研究决定准备从王某家人那找突破口,于是他们便苦口婆心地做王某家人的思想工作,并从法律上向他的家人讲清了利害关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动员其家人做王的思想工作。看到执行法官如此认真,王某家人只好将王的联系方式告诉了承办法官。当执行人员与王某通上电话时,王怎么也没想到此案这么快就惊动了家乡的法院,觉得无地自荣,承诺不给家乡丢脸,于是王某于次日即28日上午主动到青浦区法院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