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问题无小事,农民肯定不会无故不交水费的,抱着这样的心态,启东法院经过不懈努力, 于五一长假前夕成功调解了一批农户和自来水公司之间的供用水合同纠纷,当双方握手言和的瞬间,一阵清泉般的温暖,流过农户的心底。

200746,南通某自来水公司将一纸诉状交到法院,认为位于启东某乡镇的9农户无故拖欠水费,违反合同约定,请求法院判令9农户立即交纳水费。立案后,庭里对案件高度重视,秉持涉农案件非小事的理念,组织业务骨干研究案情。经过逐一走访农户后了解,农户不交纳水费是事实,但农民对不交纳水费也有自己的苦衷,并非无端拒不交纳,而且有些农户言辞激烈,认为人民法院根本就是自来水公司的说客。经过研究,庭里认为,供、用水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供、用水双方今后还需要继续维持关系,希望能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再次逐一拜访9农户家里,听他们陈述不交纳水费的理由,并融情于理,以法律的角度仔细为他们分析了所签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最终双方同意在法官组织下进行调解。

调解中,农户提出,第一、供用水合同签订后,自来水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保证24小时供水,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是自来水公司违约在先;第二、自来水公司收受水费出具的发票不统一;第三、自来水公司不按规定收费,乱收水费,水费价格调来调去但没有提供相应的收费依据;第四、自来水公司取水的水源存在卫生隐患,水源附近有化工厂,化工厂的排污口就在水源附近(并出具了化工厂及其排污口照片)。最后,9农户一致表示不交水费只是想提醒原告注意,老百姓只是想喝上放心、称心水。

对于农户们的怨气,自来水公司表示诉讼也是出于无奈,并对水费价格调整,水源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解释。承办法官并责令自来水公司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保证今后让农户喝到放心、满意的自来水。最后,自来水公司和农户们同意双方各让一步,纠纷终在彼此的谦让中化解于无形。

当承办法官从当事人的声声感谢声中走出会议室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看着和好的双方消失在暮色中,疲惫的脸色掩不住内心一股暖流淌过的悸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