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支农”为和谐-南京浦口法院人民法庭司法为民工作纪实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5-15 浏览次数:3369
建设和谐发展的新农村,法治是保障。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派出的永宁、桥林、珠江3个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司法支农”的“前沿”优势,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自2006年截至目前,这3个人民法庭共受理涉农纠纷近2000起,调解结案率达60%以上,大多数的矛盾纠纷经法官做工作后被化解。
送法下乡 使涉农侵权纠纷下降
村民王某听信某种子公司的宣传,购买了该公司玉米种子。辛勤劳作了一季,不料玉米幼苗长成后却结不了果实。王某愤怒了,但又不知道如何为自己的损失讨个说法。桥林法庭的法官在下乡调研中得知情况后指导他依法维权。
谈起6年前发生的这起假种子案,王某对桥林法庭的法官还感激不已。而正是这起案件,促使该庭启动了“送法下乡”工程。
据该庭庭长成子忠介绍,那年,法庭作了一个调研,该庭每年受理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以及各类涉农侵权纠纷案近200件,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同时,由于许多农民不懂法,证据意识淡薄,使维权之旅更为艰难。该庭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启动了“送法下乡”工程。该工程主要包括:成立农民维权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涉农侵权纠纷案件;编印法律知识宣传手册,该手册包括诉讼的基本程序、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事项、合同订立与履行中应注意的事项、常见的合同欺诈情形等,并将宣传手册发放到村民手中;针对辖区内受案的特点,把每年的3月定为“农民维权月”,围绕农民兄弟涉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集中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3年来,该庭开展送法下乡活动40余场次,接待农民咨询3000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上万份,审理各类涉农侵权案件近500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畅通渠道 让诉讼便捷、高效、成本低
2006年的一天,一位骨瘦如柴的中年人来到永宁法庭,要求法官为他做主,要回救命钱。法官与他交谈后了解到,这位名叫周荣祥的人是位晚期癌症患者,几年前,他通过债权转让,得到了吉海砖瓦公司的3万块红砖的取货单。因为看病治疗,所以他急需讨要此笔砖款。可接待法官仔细审查这张提货单时,发现提货日期早已超过两年,同时认为,如果诉讼解决问题不仅时间长,而且很有可能因为诉讼时效问题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为了帮助他尽快要回钱治病,承办法官立即放下手头工作,与他一道赶到吉海砖瓦公司做诉讼外调解工作,法官的析理与诚恳最终起到了作用,不几日,3万块红砖价款通过法庭送到了周荣祥的手中。
这起案件仅是永宁法庭司法为民、便捷诉讼的一例。该庭认为,人民法庭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一条就是畅通诉讼渠道,让群众的诉求能够得到充分反映。为此,他们提出打造一条便捷、高效、成本低的司法救济渠道。2006年,他们在落实网上立案、电子签章、就地交费、预约立案和对残疾老人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的基础上,又专门作出规定,凡赡养纠纷、相邻纠纷案件一律实行巡回审判,开庭场所定在当事人住所地,并在辖区的汤泉镇、星甸镇设立了两个固定巡回审判点。一年来,该庭共巡回办案20余场次。
针对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中有部分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永宁法庭在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前提下,推行“速裁程序”和“小额程序”。如对过去以邮寄为主的送达方式,代之以电话方式或直接送达;在征询当事人自愿放弃答辩期的基础上,立即开庭,尽快审判;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不断沟通,在事实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尽快主持双方调解等,提高了审判效率。2006年7月,该庭接连受理了电信合同纠纷70多件,承办法官适用“速裁程序”以及“小额程序”,10天内即将这些案件全部审结,其中调解撤诉率达92.8%,自动履行率达52%。
构建网络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外
浦口法院各法庭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构建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各乡镇人民调解中心和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支点,人民调解员为骨干的“诉调一体化网络”,努力把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
以珠江法庭为例,该庭制定了《关于参与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由乡镇、社区、企业人民调解员和群众骨干等50多人组成的纵向到位、横向到边的民调网络,协助法庭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该庭定期组织召开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联席会议以及基层人民调解员座谈会,及时通报一个地区或一个阶段较为突出的矛盾纠纷,超前制定调解措施和工作方案,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同时通过了解基层调解工作开展的情况和典型案例,提出指导意见。2006年,该庭民调网共调处纠纷108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80%以上,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