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身居要职的动迁官员,因欲壑难填贪慕虚荣,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钱交易,收受贿赂54600元。2007613,吴江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赃款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洪某的人生本来可以说是一片锦绣,刚过而立之年已经当上了动迁办公室副主任,真可以说是春风得意马蹄疾。身居要职之后,求他办事的人多了起来,各方面的诱惑也大了起来,也许正因为年纪轻轻已经身居要职,洪某很快就迷失了自己,开始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提供“方便”,同时,也为自己谋取“利益”。

但是好景不长,洪某的权钱交易很快就穿帮了。

洪某在接到案件侦查机关的电话后才如梦初醒,意识到事态的严重,2006826,洪某鼓足勇气主动来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交代了自己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包工头的好处费54600元。

吴江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洪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546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因系自首,且已退出全部赃款,遂作出了从轻处罚。

洪某的锦绣前程就因为一时贪念而断送在了自己的手里,这个巨大的代价足够他一生回味和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