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民二庭荣获全国法院民商审判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07-06-19 浏览次数:3264
近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省高院民二庭荣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会上,省高院丁巧仁副院长代表省院作了题为《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经验交流发言。
多年以来,省院民二庭和我省商事审判系统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指导思想,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化解商事领域各种矛盾和纠纷为主线,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在商业贸易和企业治理两个领域的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商事审判的发展空间,努力扩大商事审判的社会效应。一是坚持正确的司法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商事审判工作;二是依法审理好各类重点案件,凸现商事审判在商业交易和企业治理领域的职能作用;三是坚持审判、调研、宣传三者并重,扩大商事审判工作的社会效应;四是加强商事审判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商事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省商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评价。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认为,我省的商事审判工作始终保持在全国前列,在涉及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金融纠纷、公司诉讼等领域的审判和调研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公司法、破产法、刑民交织案件、企业改制案件等一系列司法解释的起草制定,做了大量的探索工作,所制定的各项规范性指导意见被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充分吸纳。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希望我省商事审判系统在保持和发扬成绩的同时,继续为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