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如果抢劫的是非法物品,那么构不构成抢劫罪呢?笔者针对这个问题作一下分析: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这里所称的“财物”是指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包括合法的与非法的物品。有司法解释可供参考。198996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对陈良等人盗窃海洛因一案如何定罪处理的批复》中认为:“对陈良等人盗窃海洛因的行为,应同盗窃现金一并认定盗窃罪。盗窃海洛因的数额可参照贩卖海洛因的定罪量刑标准酌情计算。”最高人民法院1997114颁布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则明确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算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抢劫罪与盗窃罪同为侵犯财产罪,既然毒品能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当然也能成为抢劫罪的犯罪对象。(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例如:齐某发现钱某贩卖毒品利润很高,心生妒忌,想趁机敲他一把。一天,齐某打电话给钱某谎称要买毒品。见面后,齐某掏出匕首,逼迫钱某交出毒品。钱某只得乖乖地交出毒品。根据以上对抢劫罪构成要件的分析,抢劫毒品同样构成犯罪。齐某用刀逼迫他人,抢劫毒品,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抢劫罪定罪。因为毒品本身也是财物,是一种特殊的财物,是一种“黑色”商品,具有经济价值。法律禁止私人非法持有毒品,更不允许以抢劫犯罪手段去去占有。根据法律规定,违禁品应当没收,归国家所有。因此,抢劫毒品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抢劫非法物品也同样构成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