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6月20日,靖江市已故退休教师张老师的遗孀年近7旬的李女士,从靖江法院执行局缪建成副局长手中接过5万余元执行款,热泪盈眶地说:“因为欠款人薛某下落不明,我与老伴对这笔欠款,并不指望能拿到,想不到法官一直把这事放在心上,五年来一直在寻找薛某,将欠款执行到位,可惜我老伴没有等到这一天。”
张老师是靖江市一名中学退休教师,他起诉个体建筑承包人薛某借贷纠纷案,2002年12月,经靖江法院调解;薛某偿还陈老师本金5万余元。双方约定,薛某分3次还款,时间上每次间隔6个月。调解书生效后,薛某并未依调解书履行,张老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薛某已下落不明。其后,法官多次到薛某在农村的老家和薛某原挂靠的建筑公司寻找,他的家人、邻居、同事都不知道他的下落。由于找不到被执行人薛某, 2004年5月,法院中止了此案。自案件中止后,张老师及其家人认为法院已尽了力,再也没有到法院找过法官,但法院寻找薛某下落的工作一刻也没有停止。执行局的领导、法官每次到薛某所在的镇办案,都要去薛某的老家看一看,向周围群众打听一下薛某的下落。平时,只要遇到薛某原来的同事,都要交待一句:如知道薛某的下落,告诉一声。
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6月初,法官卢锡华在办案中获知薛某已在滨海县与他人合股开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金800万,薛某是法人代表,占52%的股份。卢法官当即向局领导作了汇报。事不宜迟,6月6日一大早,由缪建成副局长率执行法官卢锡华、卢泽民,驱车来到滨海县,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找到了薛某。在法官与薛某初步谈话过程中,不时有人到谈话地点转悠,为防不测,缪局长当即决定,将薛某带到滨海法院去谈话。在去滨海法院的路上,一伙身份不明的人驾车逼挤法官乘坐的车,法官的车在加油站加油时,这伙人将车停在法官乘坐的车前面,从车跳下五六个人,要求放掉薛某,否则就动粗。三位法官并未吓倒,向他们指出,妨碍执行公务将依法制裁。这伙人自知理亏,僵持了一会后,让开了道路。在滨海法院,经法官教育,薛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下午3时前,筹款履行了义务。
6月8日,卢锡华法官打电话通知张老师到法院取款,但张老师家的电话已改号。怎么办?卢法官下班后,按照调解书上的地址找到张老师的家,邻居告知方知张老师已于去年10月病故,其妻李女士还健在。法官将张老师借给薛某的钱已执行到位的消息告诉她,让她携带相关证明到法院领款。于是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