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以来,建湖法院每年都遭遇到或大或小的暴力抗法事件,且此类事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在情节上,也日趋严重,对法官轻则辱骂,重则殴打并致伤,暴力抗法事件对法律权威和法院执法形象带来了极大损害。

一、基本情况

从建湖法院干警遭遇的涉及法官人身安全保障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在:

(一)法警大队、执行局和民事、刑事、基层法庭审判一线的同志是遭遇人身安全问题最多的群体。特别是法警大队和执行局,去年建湖法院遇到的较严重的暴力抗法事件中,法警大队和执行局就占到82.4%

(二)暴力抗法事件有明显的地域特征。事发地点多发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如该县上冈镇,小商品经济发达,群众作风比较大胆,法律意识不强,多次出现原、被告到法庭哄闹和围攻、辱骂法官的情形。如上冈法庭去年5月份处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原告的亲属为达到不准原告离婚的目的,纠结30多人到法庭哄闹,谩骂法官,在法庭内抢人,当法庭派车送原告离开时,竟然堵住法庭大门不让警车出门。

(三)暴力抗法事件手段越来越多,情况更为复杂。以往的暴力抗法事件往往局限于少数人情绪失控,偶然为之,近2年来,这些事件出现更为严重的趋势。如建湖法院执行局去年4月执行一起案件时,被执行人组织了10多人,将执行人员和警车围堵在执行现场,有的睡在车前,有的纠缠执行人员,有的煽动不明身份的群众加入,并在纠缠中,致数名干警受伤,执行现场非常混乱。又如今年6月,该院审理一起财产纠纷案件时,被告为了恐吓原告,居然纠结十多人来院机关哄闹,不听安检法警劝阻,强行翻越护栏进入办公区,威胁恐吓法官,严重扰乱了法院的办公秩序。

(四)暴力抗法事件突发性强,事态变化快。在执行局和法警大队执行期间,经常会遇到突发性的暴力抗法事件,一有忽视,往往造成较严重的后果。如2003年,建湖法院执行大丰某农药厂的案件,执行法官对该厂法定代表人实施拘留,并采取强制措施押回,一路上执行法官和法警队同志都保持着高度警惕,到建湖县境内后,大家刚松了一口气,发现被执行单位有关人员伙同社会闲杂人等数十人分坐两辆轿车追赶法院警车,这伙人冲到警车前,强迫警车停车,试图将被执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抢回,并对执行人员殴打、抢夺执行器械、破坏执行车辆,造成恶劣的后果。

二、主要原因

(一)部分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有少数人员根本不把法院的法律权威当一回事,认为对抗法院没有什么严重后果。

(二)对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对大多数暴力抗法事件,往往进行司法拘留或者罚款了事,甚至部分事件,迫于外界压力,不法分子仅仅具结悔过,就不再追究,助长了一部分人的嚣张气焰。

(三)法院人员不足,安检、执行等装备滞后,出现了暴力事件,无法迅速组织力量控制局面,造成被动。

(四)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相关法律对妨害诉讼和执行行为的惩罚规定过轻,使不法分子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一方面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各种媒介,可引起社会关注,使公民认识到暴力抗法对社会的危害性。

(二)及时和相关部门,特别是党委、政府沟通、联系,寻求支持,排除干扰,消除阻力。

(三)加大惩罚力度,对部分严重的暴力抗法事件,查清事实后,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提高法院自身的技术含量,增强预防暴力抗法的能力。在人员配备、安检措施、执行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以备不时之需。

(五)建议最高院进一步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完善对暴力抗法的惩罚机制,使法院针对暴力抗法事件的处理做到有理可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