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近日,建湖法院在县委的全力支持和县政府的统筹协调下,经过周密部署,形成强大合力,使一起涉及多方利益主体、社会影响较大、可能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执行案件得到顺利执结。

建湖县兴建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因违反与建湖县城市管理局签订的《关于转让县城公交车经营权的补充协议》,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协议,由兴建公司向县城管局补交96万元管理费。判决生效后,兴建公司未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今年4月份,建湖城管局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扣押兴建公司正在营运的51辆城市公交车。51辆公交车均系个人所购,挂靠在兴建公司名下,如扣押全部车辆,势必影响建湖县城公交营运。该起执行案件在建湖县城影响较大,也引起了多家媒体关注。

建湖法院受理该起执行案件后,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对该案进行会办,确定由政府牵头,法院为主,公安、信访、交通、宣传部门密切配合的执行工作思路。627,建湖法院启动执行联动机制,成立5个执行小组,首先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兴建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时,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将30多辆公交车平稳过渡给新成立的公交公司,对其余车主拒不配合的公交车辆依法予以扣押。县陆运公司组织相同数量的车辆替代营运,不因法院的扣押措施影响市民的出行;县信访局全力做好涉案人员的上访工作;《建湖快报》、《建湖电视台》及时在媒体上发布公告,消除市民的疑虑。由于多方全力配合,该起执行案件得到妥善处理,没有产生负面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