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办厂要借钱 假房产证来抵押
作者:袁建新 葛娟 发布时间:2007-07-17 浏览次数:1346
本网南通讯:今年44岁的邵某明明是为了归还个人借款和信用社贷款,却谎称是办厂缺资金借款,为了骗得借款人的相信还制作了假的房产证书作抵押。随着还款日期的到来,真相大白,受到法律的严惩,被一审法院海门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被告人邵某原本在海门大千市场做白酒批发生意。2005年2月,因为生意周转发生困难,一时间无法偿还信用社的贷款,便想向被害人老杨借钱还款。于是,邵某先通过电线杆上的做假证件的广告,为自己朋友宋某租赁的海门市三阳镇的门面房,制作了一本所有权人为宋某的房产证书。然后以此房产证书作为抵押,向老杨借款10万元,谎称是要办酒厂,并约定2.5分的利息。信以为真的被害人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借款合同过程中,以虚假的房屋所有权证作担保,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法作出如上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