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81,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受理了原江苏科技大学大四学生汪恺起诉母校江苏科技大学侵犯其侵犯受教育权行政诉讼案。

汪恺在递交给法院的诉状中称,20061223他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将违反规定将手机带入考场,接收到了同学潘某发来的与考试相关的短信,但其并未偷看,后手机被监考老师搜出。同年1231江苏科技大学作出了处分决定,认定他的行为属“组织作弊”,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汪恺认为母校江苏科技大学的处分决定事实不清、定性错误、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他的受教育权,要求法院判决撤消被告江苏科技大学作出的处分决定。

据记者从京口法院行政审判庭仇庭长处获悉该类案件在镇江市尚属首例。目前京口法院已依法组成由行政庭庭长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择日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