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惠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全力推进平安法治建设
作者:刘惠冲 发布时间:2007-08-13 浏览次数:2977
今年以来,南通海门市法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0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责任书》的要求,将“平安海门、法治海门”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找准工作定位,大胆实践探索,狠抓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推进平安海门、法治海门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把创建平安海门、维护稳定大局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上半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55件,结收案比为101%,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4.7天。针对该市三星镇叠石桥家纺城聚众斗殴事件频发的现象,市法院对郑兴旺、陈元等20名被告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一案,认真审理,精心策划,在三星镇叠石桥家纺城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宣判后各被告人无一人提起上诉,为当地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还与市检察院共同研究,联合出台了《关于部分公诉案件缓刑适用问题加强联系的意见》,为缓刑适用问题提供了操作规范。
二是依法调节各类民商事法律关系。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婚姻无过错方以及下岗工人、妇女、老人和儿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人数众多,矛盾容易激化的共同诉讼和集团诉讼案件,坚持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调解工作,避免案件审理不慎而导致矛盾激化;加强调解工作,充分运用诉讼以外的力量,通过当事人的亲友、代理人、基层组织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钝化社会矛盾,力争案结事了,以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上半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044件,通过调解、撤诉方式解决的达到70.46%。
三是积极稳妥开展行政审判工作。通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和对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一方面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工作中,深入推进行政机关首长到庭应诉制。上半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参与诉讼数12件,占比40%,占开庭数的61%。在一起房屋行政登记案件中,市长姜龙亲自出庭应诉,中国法院网、江苏法制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是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通过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执行力度,上半年,共计执结各类案件972件,执结率达72.1%,执结标的额到位率达56.82%。同时,积极推动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的构建,在海门市委常委、政法委肖振时书记的全力支持下,中共海门市委发文成立了由47个成员单位组成的“海门市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发了具体的《实施意见》。这一重要举措,对法院今后执行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五是加强队伍基础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管理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加强党组织建设,及时组织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警队伍的政治素养;加强法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官服务大局和化解纷争的能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干警廉洁司法和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