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乡的一颗明珠-江苏省大丰市法院服务经济建设纪实
作者:董正远 郑刚 发布时间:2007-08-22 浏览次数:2689
本网盐城讯:黄海之滨有一座美丽、富饶、和谐的海滨城市。这里,因有世界上最大的野生麋鹿自然保护区而闻名遐迩。这里,因有国家一类口岸天然深水港??大丰港而四通八达,这里,是施耐奄故里,是全国百强县市之一。
在这片沃土上,大丰市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审判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依法调节好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被当地企业界亲切地称为法律的保护神,当地群众亲切地形容为“鹿乡的一颗明珠”。
该院加大对企业和金融业的服务力度,建立了与企业联系制度,定期走访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经济开发区和辖区重点企业召开座谈会,调查了解情况,加强法院与企业的联系与沟通。认真总结审判工作中遇到的企业之间经济纠纷发生的规律及原因,及时提出提高企业管理经销人员素质和建议。
在具体办理进程中,该院坚持“四快”,确保“三个效果”,即快立、快审、快判和快执,确保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院民二庭法官在审理大丰市某企业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仅用了 6天的时间,为原告某企业追回欠款30余万元,该院西团法庭仅用10天时间为王某追回欠款10余万元。
该院加大对破产案件的处理力度,在处理破产案件中,采取“开门破产,租旧立新”提高破产分配率等形式进行处理,既安置了职工就业,又帮助企业重组,恢复企业生机与活力。对破产企业资产的处理,该院破产合议庭,认真指导清算组搞好破产企业的资产评估和拍卖,坚持采取“阳光操作”,公开变卖,竞价处理,防止资产流失。在对大丰市供销系统4家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中,合议庭每周定期上门到破门企业听取清算组的工作汇报,克服种种困难为这些企业从浙江、上海等地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余元。
该院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抓好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集体资产买卖案件的审理,保护土地承包者与农村生产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在一起土地承包权纠纷中双方矛盾较大,承办法官先后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后促使双方互谅互解,握手言和,既保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农村的稳定。
该院在服务沿海大开发中,紧紧围绕各级沿海大开发决策部署,有针性制定司法服务举措,及时妥善处理好涉及沿海经济开发中发生的土地征用、补偿发放、工程合同、劳动合同、等纠纷,有力地保障了沿海经济的飞速发展,为大丰港的“三港”即港城、港口、港区建设作出了较大贡献。